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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01

年少多好

在朋友的fb中留言,又想到這首歌。

(有冇入錯行,就睇你其實追求的目標是什麼,而呢家呢工作又會不會是那目標、又或是能實現你目標的踏腳石了。

至於扭曲,根本就係扭曲嘛。人的價值竟以其對公司、對利潤的contribution 去衡量,而當甚至話呢個係扭曲時都會有人話唔係扭曲,這不是更加扭曲嗎?

這也是《年少多好》咁hit 的原因吧?)

共勉吧。

年少無知
電視劇【天與地】片尾曲
主唱:林保怡.陳豪.黃德斌
作曲:黃貫中
填詞:林若寧
編曲:黃貫中.劉志遠
監製:黃貫中

歌詞

林:年少多好 頑劣多好
不甘安於封建制度裡迷信上街真理會達到
旗幟高舉 群眾聲討
不惜犧牲一切去上訴權貴的想法太俗套
只可惜生活是一堆挫折 只可惜生命是必須妥協

陳:年少多好 貧困多好
一蚊積蓄足以快樂到廉價結他抒發我暴躁
財富得到 年歲不保
捐輸不必講究有回報人世間總會有異數

只可惜生活是一聲發洩只可惜生命是一聲抱歉怕追討
合:如果命運能選擇十字街口你我踏出的每步更瀟灑
如果活著能坦白舊日所相信價值不必接受時代的糟蹋

黃:年少多好 朋友多好
一番爭執不會有被告遊戲競爭不會記入腦
年歲增長 無法修補
青春的詩總會老 時間多恐怖

合:如果命運能選擇十字街口你我踏出的每步無用困惑
如果活著能坦白舊日所相信價值今天發現還未老
如果命運能演習現實中不致接納一生每步殘酷抉擇
留守過去的想法我會否好像這樣生於世上無目的鞭撻

2011/12/03

書摘--何信全:《海耶克自由理論研究》

羅素在其[西洋哲學史]的序言中,曾提出這樣的看法:「哲學家是因亦是果:其時代的制度、政治與社會環境之果;如果幸運的話,亦將是塑造其身後之政治、制度所根據之理念之因。」(何信全:《海耶克自由理論研究》,頁8)

誠如曼漢所言:「人類思想的產生與運作,並非在一社會真空之中,而來自特定的社會環境。(何信全:《海耶克自由理論研究》,頁9)

海耶克反對人類理性先於文明、創造文明之說。他認為「人在文明之前並未擁有理性,文明與理性二者乃同時演化。……理性與文明在不斷地互動中發展。」就人類文明中之「語言」而論,今日固已無人相信其為一理性人之發明創造,然而並未普遍接受道德、法律、政藝與社會制度,亦皆非某一理性人之發明創造的觀點,而誤以為乃某一人類心靈有意設計之結果,比實為韋伯的「價值理性」(wert-rationale) 觀念誤導所致。(何信全:《海耶克自由理論研究》,頁43)

海耶克的基本觀點認為「人不僅是一個尋求目的(purpose-seeking)的動物,而且是一個隨順規律(rule-following) 的動物。」(何信全:《海耶克自由理論研究》,頁53)

海耶克從不受外在強制的觀點來界定自由,而認為自由乃是能夠獨立地根據己意行事。但是,所謂不受外在強制則是指不受別人專斷的意志之強制,而不是否定一切的外在限制。(何信全:《海耶克自由理論研究》,頁63)

海耶克並特別指陳十九世紀持個人自由主義者,與「民族自由」主張合流,實則二者雖類似(analogous) 而並不相同(not the same) 。追求民族自由並不必然增進個人自由,在某種情況下可能會出現寧可容忍同一族類的專制暴君,而不願意接受一個外國人的多數統治的自由政府。民族自由常常成為少數限制多數自由的藉口。(何信全:《海耶克自由理論研究》,頁64)

海耶克視自由為絕對價值,為諸價值之泉源。因此要求自由概念的整全性,亦即視自由是不能任意增減的,蓋一旦自由可以人為方式任意增減,則其整全性遭到破壞,便可能受到逐漸地侵蝕,而終至其核心也為之喪失。(何信全:《海耶克自由理論研究》,頁76)

思想家已逐漸反省到自由與平等二者的實現,乃是一種「兩難之局」(dilemma) ,及至是相反對的(antithetic) 事物。(何信全:《海耶克自由理論研究》,頁85)

「無論主張民主的理由如何堅強,民主並非一個終極的絕對價值,民主的價值必須依據其所達成之成就來判斷。民主可能是達成某些目的的最佳方法,但本身絕非目的。」民主是一種方法或手段,而自由則是目的,以維護自由為宗旨而形式的學說即是海耶克所言之自由主義。(何信全:《海耶克自由理論研究》,頁100-101)

海耶克認為在當前流行的民主信念中,普遍誤以為多數是不會專斷的,因此,「專斷的」一詞已被專斷地界定為「不按民主程序做決定」(“arbitrary is arbitrarily defined as not determined by democratic procedure) 民主程序既指多數決,則在此界定下,多數何專斷之有?然而,根據海耶克的界定,所謂專斷乃是指依個別意志(particular will) 決定行動,而不受與個別意志(無論是一人之意志、少數之意志或多數之意志)無關之普遍性規律(general rule) 之限制。在此一界定之下,民主國家之國會的多數,為了繼續維持其保有多數之情勢,乃根據其所欲爭取支持之利益團體的要求制定政策,顯然是專斷的。專斷乃是對自由之否定,則多數專斷統治對自由原則之侵蝕乃不言而喻了。(何信全:《海耶克自由理論研究》,頁107)

巴斯卡謂:「這個世界上居然有人在摒棄了上帝與自然的一切法律之後,自己制定律法,嚴格遵守,思之未免令人訝異。」蓋對實證法取代自然法之趨勢,有感而發。(何信全:《海耶克自由理論研究》,頁117)

霍布士(Thomas Hobbes) 視「自我保存(self-preservation),以及為了自我保存而不斷地追求權力為人性。……由於人性的傾向是自私自利,因此沒有法律的自然狀態乃是「人人為敵」的戰爭狀態(a condition of war of every one against every one)。(何信全:《海耶克自由理論研究》,頁144)

孟德斯鳩論自由與法律之關係時,提出其著名的觀點:「自由乃是有權利去做法律允許的事情,如果一個公民有權利去做法律禁止的事情,則他將不再有自由,田為所有其他的公民亦將擁有同樣的權利。」陶奈亦謂:「自由唯有在規律限制的範圍之內才能在在,唯有規律能使對某些人而言是自由的,不致成為對另外一些人而言是奴役。」(何信全:《海耶克自由理論研究》,頁154)

雷斯(J.C. Ress) 認為「海耶克似乎不願承認普遍性的規律對治者與被治者之束縛,乃是對自由之限制,未免過於樂觀。……實則,許多法律限制我們的自由,然而我們卻不能沒有它們;某些法律儘管阻止他人強制,因而幫助我們保護自由的私領域,卻依然不能改變它們的限制性質,即使這些限制乃享有自由之必須條件。」(何信全:《海耶克自由理論研究》,頁157)

(亞當斯密)認為:「……根據自然自由的制度,統治者祗有三種責任,此三種責任頗為重要,卻是明顯而容易了解:第一、保護社會,使其不受其他社會的侵犯或侵略;第二、儘其所能保護社會的每一成員,使其不受其他成員不法的侵犯或壓迫,亦即負起建立完整司法制度之責任;第三、建設並維持某些公共工程或設施,此乃不合乎個人或少數人追求利益之原則因而不願興建,蓋所獲利潤不足以補償其花費。然而就一個大社會而言,其所獲益卻經常足以補償所費而有餘。」(何信全:《海耶克自由理論研究》,頁167)

就自由問題而言,主張「政府愈好,管理愈少」,亦即對政府功能之大量削減,就君主專制時代對自由之侵犯的主要禍源──政府之專斷權力而言,實有很大的解放作用。然而,隨著工商業的發展,卻也暴露出市場經濟體系的若干缺失,使市場經濟遭到強烈地批評、反對。(何信全:《海耶克自由理論研究》,頁175)

海耶克認為在一九五O年代以後,社會主義已逐漸喪失其號召力。究其原因,主要有三點:一是逐漸認識到社會主義的生產組織之生產力不但不比私人企業高,而且反而更低;二是發覺社會主義不但無法獲致更大的社會公道,而且更產生新的專斷與無法逃避的身份秩序;三是了解到社會主義不但無法實現預期的更大自由,而且形成新的專制主義(a new despotism) ,因而產生一種社會主義將意謂個人自由之毀滅的覺醒。唯社會主義雖然逐漸喪失其號召力,但並不意謂其相關的價值理念之消失,相反的,在社會公道之終極目標的引領下,「福利國家」(welfare state) 觀念代之而興。(何信全:《海耶克自由理論研究》,頁177)

吳頓(Barbara Wootton)(在Freedom Under Planning中)亦指出,我們討論經濟體系,「不要以為世界上清楚地劃分為計劃經濟與非計劃經濟兩大體系。其實所謂計劃,底不過程度不同的問題而已。所有的經濟活動,即不是完全無計劃,亦非百分之百的計劃。……在實際生活中,純粹的經濟體系與統粹的種族同樣不可能:經濟體系的雜種程度並不比生物的雜種程度低」(何信全:《海耶克自由理論研究》,頁184)

經濟自由是實現政治自由的工具,已經不是狹義地指謂一項自由,而是視之為整個自由理想之實現的經濟體系基礎。……「沒有經濟自由,則個人的與政治的自由絕無法存在。」(何信全:《海耶克自由理論研究》,頁189)

布蘭德斯(L. Brandeis) :「經驗教導我們,當政府之目的對人民有益時,最是我們應注意維護自由的時刻。生在自由環境中的人們,自然會抵抗惡意的統治者對自由的侵犯;自由之最大危險,來自善意但無真正理解的熱心之人的潛在危害。」目的之正當性常使熱心之人為之狂熱,而忽略了使用之手段可能造成更大的危害,如是則基於人民利益之目標而來的政治行動,比惡意的統治者之侵犯自由,更容易使人疏於防範。(何信全:《海耶克自由理論研究》,頁196)

當然,市場經濟體系的有效運作,仍然必須以安定的社會環境為前提,維吉漢克(L. Wegehenkel)指出:「在奧地利學派的觀點,重新分配政策將導致市場經濟體系失去效力是一個明確的事實。然而顯然地,一個運用市場體系做為調協機制(coordinating mechanism)的社會,必須避免一種情境:即太多人因為貧窮而在自由競爭的市場中棄權。一個無法避免過於懸殊之貧窮社會總是危險的,因為市場經濟可能被暴力(例如革命)廢除,亦可能被取代(例如社會主義)。」(何信全:《海耶克自由理論研究》,頁201-202)

2011/11/29

將臨期的等待

將臨期的第一個主日,崇拜中講員以《詩篇》80篇作講道經文。詩人在詩中以緊迫的心情呼喊神,渴望神的臨在,以助解決當下的苦難。

將臨期的意義,正在於我們處於一個「既濟未濟」的處境。縱然在靈裡我們相信神在掌管,但面對當下,我們正實在地面對難以忍受的痛苦。我們有時候會被教導,在苦難中我們要對神有信心,有時候甚至有人會教導我們不應抱怨,而以一個平安的心耐心等候。

然而,從《詩篇》不少篇章中,我們可以發現不少詩人亦以一個迫切的心,呼求神的幫助;在著名的《約伯記》中,我們亦可以看到約伯的悲苦,甚至不惜咒罵自己的出生。誠然,這一切情緒,我們都要坦然面對,又或是,其實我們根本不應/不能逃避。

面對必然出現的苦難,以及處身於世總總的不協調和衝突,除了被動的等候,或許亦可主動的迎接。而這「主動迎接」,並不是單單的「我」,而是「我們」。在《詩篇》80篇中,詩人三次呼喊神,求神「使我們回轉〔或譯:復興〕,使你的臉發光,我們便要得救!」

在苦難當中,我們不抱怨,反而竟然要追求「復興」?這豈不是強人所難?然而,我想到的是,我們所應該要求的,並不是那一位受苦者的復興,而是我們--作為教會--的復興。

在當年《詩篇》80篇的處境中,當時的以色列人,是認為他們做了得罪神的事,以致他們深信只要他們回轉、重新復興昔日依靠神的生活,他們就能得救。

而回到今天,或許我們不相信我們所面對的艱難是出於得罪神,所以我們也不覺得回轉或復興是能夠幫助我們面對苦難。然而,我們或許忽略了教會這身份。彼此互稱肢體十分容易,但當我們的左手受傷時,雙腿竟然可以繼續一貫的步伐趕往開會。「使我們回轉/復興」,也許其中一個意義就是復興我們在基督裡彼此互為肢體的關係,甚至是教會與世界--一個同樣由神創造的世界--互為肢體的關係。

行文之際電視正播著「星期二檔案」,提及一群抵制大地產商壟斷的人,正籌備一個「唔幫襯地產商的聖誕」。他們行為的並非為自己方便(正好相反這些行動只會令他們更不方便),而是希望喚醒香港人,其實我們是有可行的方式,抵制大地產商的壟斷。在這聖誕中,有一群人正在傳這福音,而我們作為基督徒,除了在一味宣揚那「信主以至得救」的福音方程式外,又會否想想自己和教會,正為社會提供那一種的亮光呢?

這主日結束的殿樂是「求主賜復興之心」,這是我1999年參加讀經營時的大會會歌。哼著這詩歌,特別觸動於那一句「燃燒教會,能得無窮力量,在這黑暗世代,能作祢光輝。」在這等候和迎接的時間,願耶和華─萬軍之神啊,求你使我們復興,使你的臉發光,我們便要得救!

延伸閱讀:
1. 伍渭文牧師:「將臨的已經來到了」
2. 鄧瑞強博士:」神啊,復興我們」(2011年將臨期第一主日 崇拜講章)
3. 2011年11月29日 「星期二檔案」 – 就係唔幫襯地產商

2011/11/20

從opendiary 說起

繼ICQ 後,本來想再重開opendiary。

可惜(或者幸運),OD save 唔到中文,結果都係返番來寫。

正如詩篇中摩西向神禱告:「求你指教我們怎樣數算自己的日子。」唔,要算數我寫了OD、blog 等等多少日子,我想也要上主幫幫忙才可以數得出!!

人越長越大,就越容易沉溺在昔日的美好。就如我們愛聽昔日的流行曲,以為昔日的歌曲總是較今天好。然而,我們卻忘記了,在千百首舊歌中,其實已經篩走了多少平凡的歌曲。又正如我們如今回憶那些年的美好,或多或少,我們也學懂了選擇性失憶。

是次為文,目的是要提醒自己,念昔日總總,目的都是要讓自己更懂得面對明天。

2011/07/08

伍渭文牧師:真葡萄樹與紅酒的故事

在城市中,有很多人被遺忘,很多人看來並不起眼,但作為真葡萄樹的枝子,我們要給他們冠冕知美麗,讓他們因信仰帶來盼望和尊嚴。

--伍渭文牧師 2011-06-26 講章「真葡萄樹與紅酒的故事」

http://ihome.cuhk.edu.hk/~b109351/sunday_service/2011/110626_script.doc

2011/07/07

蘇格拉底:《答辯詞》(8)

現在, 判我死刑的人們, 我想給你們一個預言,因為我快死了,這是一個人會得到預言的能力的時候。我對所有謀殺我的人說,在我死後,馬上, 比你們對我的懲罰嚴重得多的懲罰, 就會降臨到你們身上。你們殺死我因為不希望有人指責你們,揭穿你們的生活,但是結果不會是你們想要的樣子,完全不一樣,因為很快就會有更多人對指責你們, 他們會涉及那些我一直不願提到的事情, 因為他們年輕,對你們也更嚴厲, 你們會發現你們更受不了這些人,如果你們以為殺死我就再也不會有人檢驗你們的生活的話,你們就完全錯了。這種逃避的方式即可恥, 又不管用,最簡單和最高貴的對付指責的辦法不是毀掉指責你的人,而是完善你們自己。這就是我走之前給你們的預言, 謀害我的人們!

-- 蘇格拉底:《答辯詞》

2011/07/06

盧梭:《社會契約論》(3)

事實上,使公意與個別意志在某些點上互相一致是可能的,然而至少這種一致如果要經常而持久卻是不可能的;因為個別意志由於它的本性就是傾向於偏私,而公意是傾向於平等。人們要想保證這種一致,那是不可能了,即使它總該是存在著的;那不是人為的結果,而是機遇的結果。主權者可以說,“我的意圖的確是某某人的意圖,至少也是他自稱自己所意圖的東西”;但主權者卻不能說,“我的意圖這個人明天所將意圖的”,意志使自身受未來束縛,這是荒謬的,也因為不能由任何別的意志來許諾任何違背原意圖者本身幸福的事情。如果人民單純諾諾地服從,那末,人民本身就會由於這一行為而解體,會喪失其人民的品質;只要一旦出現主人,就馬上不會有主權者了,而且政治體也從此就告毀滅。

--盧梭:《社會契約論》

2011/07/05

蘇格拉底:《答辯詞》(12)

分別的時刻來到了, 我們會各走各的路,我去死, 而你們繼續活著, 哪一條路更好, 只有神才知道。

-- 蘇格拉底:《答辯詞》

2011/07/04

蘇格拉底:《答辯詞》(11)

對他們我還有一個請求, 等我的兒子們長大以後, 我希望你們, 我的朋友們, 好好懲罰他們。 我希望你們像我以前煩你們一樣煩他們, 如果他們看起來太過於關心財產, 或者在意其他的任何東西多過在意美德,如果他們一無是處還覺得自己很了不起, 責怪他們吧, 就像我現在責怪你們, 告訴他們他們不應該在意那些不值得在意的東西, 也不應該無視他們應該尊崇的東西。 如果你們這麼做,那麼你們對待我還有我的兒子們都是公正的。

-- 蘇格拉底:《答辯詞》

2011/07/03

蘇格拉底:《答辯詞》(10)

高興一點看待死亡吧, 並且記住一個真理:沒有什麼壞事會危及一個正直的人, 不管是生前還是死後, 他和他所有的一切都不會被神所拋棄,我將面臨得死亡也不是偶然來到的。只是我看得很清楚, 死亡並且解脫對我來講是更好的選擇, 所以神意沒有給出任何阻止我的信號,也因為這個原因,我並不責怪我的原告, 還有判我死刑的人們, 他們沒有做傷害我的事, 當然他們所有人對我也本來就是不懷好意, 因此我會有一點不喜歡他們。

-- 蘇格拉底:《答辯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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